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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19年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4-18 16:33    浏览:12021次

鄂科发〔2019〕12号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全面了解全市科技需求,明确科技计划支持领域和方向,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制度的实施,做好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推荐、组织及实施工作,了解项目申报主体需求,现公开征集科技计划储备项目,要求如下:

一、储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点产业支持领域。

(二)属本地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好,技术集成度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对壮大本地区经济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三)征集的储备项目分为四类,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重大专项:⑴能够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工程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⑵研究内容及绩效目标明确,符合行业和地方重点产业布局,带动行业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源产业革命、军民融合发展和社会民生重点问题,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⑷应具备核心知识产权(专利)、研究团队和研究基础。

2.研发类项目:重点解决产业技术难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取得成果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成果转化类项目:⑴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对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成熟、填补全市产业空白的科技成果;⑶科技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具备开展中试或产业化开发的条件。

4.科技合作项目:⑴须有一个或以上明确的市外合作机构,且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⑵双方须签订联合申报项目协议,明确各方研究内容、分工、研发投入、资金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主要内容;⑶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合作单位及合作方负责人在所研究领域具备比较明显的科研优势。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并具备实施项目的科研条件(人员、设备、技术等)和经费筹措能力。项目合作或参与单位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相应研发经费投入能力。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鄂尔多斯市境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各类别储备项目,科技局将通过组织评审择优形成项目储备库,并将入库项目作为凝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指导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择优选择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类别(附件1、2、3、4),并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不得超出字数限制,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辖区内企业项目后,提交所在旗(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上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内容真实性、承担单位主体资质合规性负责,并统筹兼顾各领域储备项目数量,严格把好质量关,择优推荐,同时填写“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各项目信息表及汇总表务必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四)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准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 军 阿古拉

联系电话:0477-8589506

电子邮箱:fzjhkjj@163.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储备项目信息表

2.鄂尔多斯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储备项目信息表

3.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储备项目信息表

4.鄂尔多斯市科技合作储备项目信息表

5.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6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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