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2016—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83号)要求,为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服务工作,经研究,根据工作需要遴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服务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申报辅导,企业科技管理和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宣讲等方面开展专业化服务工作。
(一)针对以上工作内容,2019年在全市开展专题培训6次以上,参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
(二)根据培训、辅导等工作内容和专业要求选用高水平老师授课和辅导,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三)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培育摸底工作,培育拟申报企业不少于30家。
(四)为拟申报企业提供“一对一”诊断辅导服务。服务机构在完成市科技局指定的培训、辅导等服务工作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五)市科技局交办的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服务期限
2019年12月1日前。
三、服务费用
预算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包括专家费、会务费、资料费、旅差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遴选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分期支付。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合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知识产权咨询、项目申报咨询、财务咨询等有一定业务经验的科技中介服务单位(不包括财务税务及审计单位)。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及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业务的专职人员;经营状况和服务业绩良好,近两年内辅导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案例达2例以上。
(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申请表》、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服务单位的服务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能力、服务业绩、人才队伍、内部管理等)、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培育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
(二)相关附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固定营业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租房协议、室内外照片等);近两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盖公章);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等;专职服务人员花名册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辅导企业案例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或合作协议,企业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于2019年7月26日前报鄂尔多斯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材料报送如选择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111室,邮编:017000;联系电话:0477-8589507。
七、监督投诉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机关纪委;联系人:杨晓磊;联系电话:04778589872。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康伟;联系电话:04778588133。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申请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7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