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智〔2019〕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决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之年。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引领支撑作用,使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真正惠及广大公众,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2019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2019年5月19-26日
(二)主题: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
确立该主题的主要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意识、科技能力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号召全国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着力营造优良创新环境,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突出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凸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扶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主要内容
1.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重大专项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增长方面的效果,展示引进国外智力成效,突出其对我国创新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优秀科普作品、展品及重大事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助力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推进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2.体验美好生活活动。聚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科技专项成果,突出其对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和水平提升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科技多样化需求,举办互动、参与、体验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
3.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服务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推出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特色科普活动,组织流动科普活动。加大农村科普活动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术方法、树立科技致富、健康生活的理念,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和定点扶贫县科普。
4.促进科技成果惠民。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倡导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尊重创新创业活动。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优势,拓展科学传播载体,提高传播速度和传播效果。形成国家重大活动引领、部门活动各显特色、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多种媒体广泛传播、科普活动遍及城乡的良好氛围。
二、主场活动
(一)启动式
全国科技活动周主场地点安排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启动式将于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30开始,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有关部门、科学家、外国专家、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普博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科普博览展示活动
主场将安排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展示、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展示、科普惠民成果展示、美好生活体验活动、外国专家科技成果展示、全国优秀科普展品、作品展示等内容,彰显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普事业发展成效,促进公众了解、体验、分享我国科技创新成果。科技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闭幕式
5月26日(星期日)在上海市举行,与上海科技节同步举行,采取科普演出的方式举行“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闭幕式”。科技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主要活动
科技活动周作为全国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既要安排主场活动和重大示范活动,又要部署部门、地方同步举办各类特色科普活动。
(一)重大示范活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一批贯穿全年重点活动。
1.科学之夜活动。2.科研机构和大学开放活动。3.科技列车甘肃行活动。4.全国科普讲解大赛。5.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6.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7.科普进军营活动。8.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9.科普援藏活动。10.电视科普专题节目。11.网络科技活动周。12.全国优秀科普展品巡展活动。13.科普实验室建设。14.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15.“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活动(系教育部批准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技竞赛活动)。
(二)部门、地方重点活动
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活动。如中科院举办“公众科学日”、公安部举办“公安科技活动周”、交通运输部举办“交通运输科技活动周”、林草局举办“林业和草原科技活动周”、气象局举办“气象科技活动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部队举办军营开放活动等。各地将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填报《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以互联网为平台,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两微一端”作用,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为表彰2019年度全国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请各地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向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
电话:010-68944766,68948899转50640
信箱:kjhdz@most.cn 传真:010-68944766
地址:100873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5号楼
附件: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19年3月7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