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承载着灿烂的中华文明,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要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不仅表明我们党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而且对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我们必须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将文化遗产保护始终放在第一位,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自觉承担起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责任和使命,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
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既有文化理论观点上的创新突破,又有文化工作布局上的部署要求,明体达用、体用贯通,为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的高度上,围绕新时代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一系列问题进行深邃思考,就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为什么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如何保护传承”等根本性问题,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重要遵循。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伟大实践,坚持“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积极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深度挖掘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时代价值,延续民族文化血脉。要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全局性、稳定性、长远性发展,用尊崇之心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呵护好,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把更多古代建筑、传统街区、历史名城、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代代传承下去。
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的三对关系
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赓续中华文脉,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的原则,既要注重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充分挖掘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让历史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活起来,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又要不断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充分考虑和平衡好技术干预措施的必要性、可靠性、合理性,使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得到真实完整有效的保护,防止好心办坏事。
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文化遗产蕴含丰厚的文化底蕴,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保护文物就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得越好,越有能力加大对历史名城、古代文物、传统建筑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投入。要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科学定位,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文物事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释放行业新活力,不断开拓保护和发展“双赢”的新路子。
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传承,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强调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让更多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要加快文旅融合步伐,让游客在旅游中体会先辈的智慧、文明传承的价值,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要推进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以利用促保护,推动文物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坚决杜绝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
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完善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部署落实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在工作中强化各级党委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和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治体系。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督察,推进各部门、各区域间等不同层次的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相互协调,形成政府、社会、公众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督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除整治,加强执法督察和问责问效,增强历史文化遗产防护能力。筑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治体系,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
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培养机制。依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需要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因地制宜设置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现有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切实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文化遗产是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具有独特的世界价值,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好、呵护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赓续人类文明和世界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继续加强文化遗产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既要让国际社会更好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提供中国方案、作出中国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我们应该维护各国各民族文明多样性,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而不应该相互隔膜、相互排斥、相互取代,这样世界文明之园才能万紫千红、生机盎然。”我们要站在人类文明传承发展的制高点,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担负起人类文明赓续的责任和使命,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要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对中国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充分彰显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积极推动中外学术界、民间团体交流合作,用实际行动为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3BDJ062)阶段性成果】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