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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旅部公示科技项目 看文化与科技融合
时间:2020-06-28 17:45    浏览:1308次

6月中旬,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行业项目拟立项项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公示了“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拟立项项目。

看到这个消息,小编联想到了“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并就此文整理一些文化产业借助科技发展的信息:1、数字文化科技企业的三类商业模式。2、文旅行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的“出谋划策”。3、杨松副总裁从新技术的定义、5G带来的改变入手,分析了数字文旅如何创新。4、从上海深化文化跨界融合发展的政策,来看下一个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在哪里?

一、拟立项项目公示内容

2020年3月21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其中第一项重点举措就是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助力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短期应急措施和中长期政策缺一不可。通过重点研发计划快速启动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带动效果明显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支持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2020年3月27日,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域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项目,纳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范围。项目国拨经费建议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湖北省推荐项目不超过100 个,总经费不超过6000万元。其他地方推荐项目不超过50个项目,总经费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容不涉密。

随后,各地的科学技术厅、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前,多地的科学技术厅、技术局公示了项目。

2020年6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行业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按照“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工作安排,经过面向行业征集、组织专家论证遴选、报部审批等程序,现将经科技部审核通过的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行业项目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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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科技部关于“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经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科技部审核拟立项的8个项目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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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字文化科技企业商业模式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直接销售模式,如APP付费下载和付费点播、购买就是典型的直接销售;

第二类是“免费+收费”模式。这是目前互联网平台企业主要的商业模式,具体包括:“基础免费+增值收费”的模式,也称为价值共享交易,即“以少养多”,少数用户收费支撑多数用户免费,比较常见在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等领域。还有付费会员制,通过优先(超前)体验和特殊体验的增值服务收费,但这种收费方式对中国用户而言价格敏感度比较高;“用户免费+第三方付费(广告等)”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第二种主要收费模式,包括门户网站、搜索网站、社交和短视频,广告都是重要的收入来源,随着大数据的应用,精准性的广告投放具有更大价值。此外,还有“免费产品+收费服务”、“个人免费+企业收费”等模式。从全球来看,一些数字文化科技平台企业会综合运用以上多种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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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差异化收费模式。这种收费模式主要集中在非平台性的数字文化企业,包括:知识付费、打赏付费、定制付费和实体付费等。知识付费和打赏收入已经成为UGC端的主要收入模式及相关企业的分成模式,定制付费则更倾向于互联网用户个体化的需求,实体付费则是线上线下联动所带来的收益,差异化收费相对平台收益模式而言,更强调细分市场的收益。

近年来,中国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应用创新”的优势,采用“小步快跑”和“场景叠加”,在商业模式方面进行了“中国式创新”,如微信创新的由即时通讯带动小程序与支付发展,已经被海外众多互联网公司,包括Line、Facebook等采纳;包括美团、支付宝等应用,由过去相对单一的功能,逐步拓展成提供众多本地服务功能的“超级App”,这一策略也被海外众多科技公司所采用。此外,火遍网络的直播带货也“烧”到世界各地。

从全球不同的数字文化企业看,商业模式基于文化与大众消费偏好,也具有一定差异化。详请点击链接。

链接:《我们生活在怎样的全球数字文化时代?》

三、文旅行业“互联网+”转型升级

从2015年0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开始,各行各业拥抱“互联网+”进行转型升级就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包括文化和旅游行业。

借助“互联网+”进行转型升级的优势,一些企业形成竞争力,逐渐蚕食甚至淘汰着没有拥抱“互联网+”的企业。

原本这应该是一个缓慢的新陈代谢的过程,但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好像断崖式的加速了这个过程。

中经文化产业一篇原创文章对多个文旅行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文旅界人士“出谋划策”。详请点击链接。

链接:《疫情加速淘汰 文旅行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慢了吗?》

四、数字文旅如何创新?

北京中景合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松从新技术的定义、5G带来的改变入手,分析了技术推动数字文旅场景应用创新和数字文旅助力文旅融合的典型案例,提出创新要真实和真诚,小功能、小创造会有大亮点。详请点击链接。

链接:《数字文旅如何创新?》

五、上海深化文化跨界融合发展

《2019年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中的六点指出了2020上海市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侧重点:其中第三点指出,要深化文化跨界融合发展,重点围绕5G、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开发,加快文化金融合作,提升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旅游融合,提升文化贸易水平,搭建一批跨界融合产业服务平台。

链接:《下一个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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