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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兴蒙”行动创新合作需求的通知
时间:2020-03-26 17:48    浏览:3090次

内创发【2020】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区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征集“科技兴蒙”行动第一轮创新合作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范围

本次需求征集对象:各盟市、各有关厅局、自治区内各相关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自治区合作主体,与“科技兴蒙”行动所指的“4+8”区外合作主体(包括北京市、广东省等发达省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国钢铁研究总院等)的合作需求,同时兼顾区外其他合作主体(有关省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主要征集内容包括:联合实施科研项目、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引进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团队及人才、共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园区及创新载体等方面的需求。

二、征集要求

各盟市、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统一组织、统筹安排部署征集工作,对本地区或所属行业、领域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摸底,深入了解掌握创新需求和供给。申报需求须明确合作重点。可依托原有合作基础,梳理原有合作所取得的成果,提出进一步拓展创新合作的需求;也可根据地区、部门、行业的发展目标提出创新合作需求。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合作基础,选择重点项目,统一协调推动。合作需求分为重大需求、企业需求和项目需求等3类,不限定报送数量。

(一)重大需求。盟市、自治区相关厅局及部门需求填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申报表》(附件1)。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关乎地区、产业或行业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合作需求,重点集中在与其他省市及部门在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并在自治区实现产业化、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共建公共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园区及创新载体、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团队及人才等方面。

(二)企业需求。企业需求填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企业需求申报表》(附件2)。各盟市负责本区域各类企业创新合作需求的摸底、征集和梳理,须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种规模企业的各类创新活动。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区外创新主体进行科技创新合作,企业既可以提出涉及企业整体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的综合创新需求,也可以提出某项创新活动或技术的具体创新需求。创新需求的重点要立足于推动科技成果及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及工艺改造、共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共建创新平台、培养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等方面。

(三)项目需求。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填报《自治区科技创新项目需求申报表》(附件3)。鼓励产学研相结合,要紧密围绕自治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及学科优势和特色,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转化科技成果、开发新产品、联合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引进及联合培养创新团队及人才等方面,提出创新合作需求。

三、征集方式

(一)申报方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登录网址:http://f.imsti.cn),按照需求类别申报。

(二)申报程序。重大需求申报,由盟市、自治区有关厅局及部门直接申报。企业需求申报,按照属地或部门管理原则,由盟市或部门推荐申报。项目需求申报,按照属地或部门管理原则,由盟市或部门推荐申报;自治区高校、直属科研院所及中央驻区单位等的需求由本单位直接申报。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请于4月20日18:00前,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4月24日18:00前,提交至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1)业务咨询

联系人:韩志奎 杨 瑞

联系电话:0471-6328708 0471-6328728

(2)网上申报咨询

联系人:翟羽佳 周文立

联系电话:0471-6328801

附件:

1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申报表.docx(盟市、自治区相关厅局及部门填报)

2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企业需求申报表.docx(企业填报)

3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需求申报表.docx(高校、科研院所等填报)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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