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 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332号)要求,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332号)。
2.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详见国科发资〔2019〕332号),网上填报预申报书,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2. 自治区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由厅内统一出文推荐至科技部。
3.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备案。各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按照科技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寄送相应专业管理机构。
4. 组织推荐。
战略规划处:韩志奎
电话:0471-6328708
5. 业务咨询。
科技合作处:许易茜
电话:0471-6328622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25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