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中宣部、文旅部等五部委共同拟认定的21家第三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正式公示,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类重点方向领域代表,获单体类“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成为广东省广州市唯一一家入选企业。
这是继成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之后,励丰文化在文化科技领域进行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取得的又一项阶段性重要成果。
文化科技融合将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科技融合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科技部与中宣部、原文化部、原广电总局等联合认定了两批共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有效整合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现代服务业城市及示范基地等优势资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科技融合载体。
2014年以来,18家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获得认定,成为文化行业凝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组织科学技术开发、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
2018年底,“文化科技融合热点和趋势”论坛在江苏南京举行,各方专家更是指出,当前科技与文化融合态势凸显,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是未来方向,科技助推文化已成为新的增长极。
“文化产业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等新的特征,已经成为当今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续超前在论坛致辞中说,科技与文化融合态势凸显,由数字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掀起的高科技浪潮在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同时,还催生了大批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业态,科技文化融合事业大有前途。
励丰文化也是文化体验与文化消费新业态的代表性企业。励丰文化成立于1997年,是利亚德集团(股票代码:300296)旗下文化板块的核心企业。
在文旅产业大胆探索与实践
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地位于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地于2014 年正式投入运营,是国内行业里首个拥有全国先进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制造工厂,集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创意、设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科技示范基地。
基地先后获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多年来,励丰文化在文旅产业大胆探索与实践,围绕当今文旅产业“缺乏盈利模式”和“难以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共性问题,走出了一条数字创意、文化科技创新与文旅产业应用实践的发展道路,通过用科技手段来支撑文化创意,在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
励丰数字文化互动体验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景图
打造众多文化科技演艺及文旅新业态特色项目
励丰文化依托先进的数字视听及多媒体集成控制技术,以文化科技相融合的理念,全面参与文化体验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打造了各类主题声光秀、文化主题馆、文化旅游展演等既满足市场需求、又各具特色的系列成熟产品,打通了创意设计、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集成应用、投资运营的全产业服务链。
近年来,励丰文化与国内各级政府、产业集团、各大旅游景区合作,目前已在广东、浙江、四川、陕西、山东、贵州、海南等省份落地众多文化科技演艺及文旅新业态特色项目。
如茅台《天酿》国酒文化展演综合体、成都“水韵天府”都市文化休闲街区等文旅体验类项目;广州绿轴广场情景空间秀、衢州信安湖光影秀、顺德光影文化展等数字文化创意类项目,以及广州科学广场展厅、新疆大剧院、女红军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类项目。
贵州茅台镇大型新媒体空间体验秀《天酿》
为何获得认定?
励丰文化此次之所以能够获得认定“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在于坚持文化科技融合的发展理念及业务形态的良好市场表现,2015-2017年间,励丰文化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指标保持稳步增长;
在于从文化IP业态创新、建筑景观空间创意、引爆业态的设计实施到项目整体投资运营,实现了文旅商融合的商业模式创新,通过创新展示+创新演艺实现展演融合的业态创新,通过整合文化创意、规划设计、技术制作、商业运营等实现工作模式的协同创新。
此外,励丰文化一直注重人才发展、研发投入、标准制定及课题研究等企业创新价值链。
目前励丰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占85%;2015-2017年研发年平均投入5%;早在2013年,励丰文化还正式推出了高端数字音频系统自主品牌lemuse,截止目前共申请专利432件,获授权发明专利79件,仍在评审中的专利229件。
同时,还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西部文化创新展演的集成研发及应用示范》《面向文化旅游新型消费产业集群的服务业创新试点任务》《观演场所数字声学环境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以及参与行业标准制定3项。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什么是那21家?
据了解,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着力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区、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先锋队,按照《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由科技部、中宣部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开展“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历经合规性审核、专家函评、会议答辩、调研实勘、部门商议等环节确定了21家拟认定基地名单,并于3月15日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重点领域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文化遗产。
聚焦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艺术展演、专业内容知识服务、数字出版、影视媒体融合、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等方向。
此次公示的21家“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集聚类为5家,单体类为16家。
其中,集聚类基地指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文化类园区等,具有明确边界范围和专业管理机构,能够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关要素和企业,并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
单体类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优势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单体类基地应具备:
◆ 主营业务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
◆ 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50%以上;
◆ 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
◆ 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
◆ 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
◆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达3项以上且被10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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