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现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范优化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8〕34号,简称《通知》),根据《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对现有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按照《管理办法》提出的相关要求加以规范及优化提升,并接受考核和动态管理。我区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位列其中。
《通知》要求,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宣传、网信、文旅、广新等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置专人具体负责本地区基地管理工作;要求,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并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还要求,基地应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原则上应位于某一个或几个园区之内(不得以城市行政区域作为基地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最后要求,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根据《通知》,各基地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规范及优化提升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作用,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各地文化和科技融合,增强文化产业领域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从2012年5月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五部门联合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来,国家共分两批认定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34家,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于2013年12月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该基地依托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以建设国家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国家沙漠生态文化产业基地和避暑休闲之都为目标,先后出台了《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规划》和《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建成了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创意草原网”和面积2000平米的文化科技融合众创空间。聚集了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文化企业,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沙漠生态、影视动漫和民族工艺品五大主导产业。目前,基地注册登记的文化类经营机构达到2000余家,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项目有20多个。鄂尔多斯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云中艺城艺术大数据等文化科技融合项目5个,无偿扶持资金1450万元。“民族工艺美术关键技术支撑应用”项目成功争取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涉及旅游、影视、演艺、娱乐、会展、动漫等文化产业项目迅速发展,已初步形成民族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新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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