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部门发布深化能源领域改革举措和成效并答记者问
全力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
11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大文章”专场,自治区能源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深化能源领域改革的举措和成效,并就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助推能源经济转型发展等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自治区能源局重点围绕紧抓快干新能源、传统能源转型升级、能源惠民便民3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在紧抓快干新能源方面,通过建立新能源开发新机制、创新新能源投资合作机制、完善绿电就近消纳机制等改革举措,推动新能源发展提速增效,今年3月我区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的省区,目前已达到1.1亿千瓦,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完成治沙面积238万亩。新能源消纳能力明显增强,风光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启动绿电交易试点,蒙西地区80%以上绿电进入市场交易,绿电交易规模全国第一。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方面,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加强煤矸石等煤矿废弃物循环利用,提升煤炭延链增值水平。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及时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做出优化调整,推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蒙西正式运行、蒙东试运行,继续在全国保持电解铝、合金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电价优势。完善能源保供机制,严格落实电煤、天然气中长期合同,推动设立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完善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化补偿机制,激励用电企业主动参与系统调节。在能源惠民便民方面,协同推进“温暖工程”,加快推进“煤改电”设备通电工作,组织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目前,民生冬季供暖煤源提前落实到位,完成电采暖设备通电25.7万户。持续推进获得电力改革,全面推行“刷脸办电”“三零”“三省”服务,办电时间压减30%以上,“三零”“三省”服务惠及用户21万户、节省投资超过27亿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电力获得感。
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有力推进内蒙古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实现了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确定的17项能源领域改革任务中,3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6项正在积极推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的8项内容也正有序进行。下一步,自治区能源局将聚焦体制机制、统筹布局、创新合作3个方面,以更大力度持续抓好能源领域改革工作,努力把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得势强劲足。
为助推能源经济转型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着力强化矿产、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内蒙古能源资源利用模式由“简单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推动能源资源保障模式由“政府驱动”向“市场主导”转变,推动能源矿业经济发展模式由“单一原矿产品销售”向“绿色多元高效利用”转变。
今年以来,内蒙古将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盟市、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稳步推进煤炭、稀土等16处能源资源基地建设。针对部分矿山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最低生产规模以及能源矿产开发“小散乱”问题,推出了“增储上产、整合利用、技改升级”新举措,并全面推动煤炭边角资源市场化出让,实现资源连片开发,提升单井产能。除国家规定协议出让情形外,内蒙古全面实施矿业权市场化出让,今年以来,完成61宗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总成交价近190亿元。其中,出让能源类矿产3宗、总成交价约183亿元。通过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用地手续,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截至目前,今年内蒙古已批准能源建设项目286个,用地面积1.28万公顷。同时,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各类勘查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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