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促进全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发展等级旅游民宿及旅游休闲街区等,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质提效。
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方面,《计划》明确,推动实体批发零售业、餐饮业、文旅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平台经营者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网上经营能力。
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方面,《计划》提出,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打造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商品。依托非遗技能开展传统工艺生产、培训、交流、展示和销售,打造15个自治区非遗就业工坊。
发展等级旅游民宿及旅游休闲街区方面,《计划》明确,鼓励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展等级旅游民宿,支持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打造乡村旅游民宿集群。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各旅游休闲街区,繁荣旅游经济、提升旅游消费。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3个,建成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10个。
下一篇:段钢:数字经济下文化产业发展机遇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