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项目梳理、突出门类特点、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开展双向培训等。
在融入旅游空间方面,通知明确,鼓励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适合的代表性项目进旅游空间,从其他地区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适合本地文化生态,被当地群众和游客接受认可,避免生搬硬套、简单移植和同质化发展。要为传承人在旅游空间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传承人参与旅游管理。要将旅游空间作为展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面向国外游客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效能。推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当地群众和游客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
在丰富旅游产品方面,通知提到,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相关元素融入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主题公园、旅游饭店,融入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将旅游民宿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效对接,推出一批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民宿。鼓励旅游演艺创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运用丰富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制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导游词、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提升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在保护文化生态方面,通知指出,鼓励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设立非遗工坊、展示厅、传承体验所(点)、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因地制宜与旅游融合发展,让传承人、村民、居民成为旅游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创新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方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向游客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故事。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保障当地村民、居民的生活,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文化生态不受破坏。依托传统礼仪、传统节日等发展旅游,应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群体意愿和当地风俗习惯。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鼓励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提高品质和文化内涵。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其产品和服务出口。”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中心总规划师宁志中此前撰文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的优质资源,旅游是传播非遗的重要渠道,两者融合发展有着深厚基础和广阔前景。推进非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展示非遗时代魅力,彰显非遗时代价值,既是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也是二者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径。因此,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强化非遗的四个转化,包括资源转化、场景转化、商品转化、机制转化四方面创新,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化溢出效应。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