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知识产权)是我国当代消费经济和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特殊产物;促进IP产业金融的发展,能够催生版权金融和内容产业的成熟与进步。”在6月19日的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夏季峰会上,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金巍如是表示。
目前,知识产权(IP)的概念正在替代“版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动力表述,这也是产品经营意识和全版权运营意识深入人心的一种体现。金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IP金融这个业态是存在的,而且会明朗化,与版权金融最重要的区别是具有一种基于市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
金巍认为,IP产品开发是富有逻辑的体系,能够为IP金融提供产业基础。IP串联了整个内容产业,增强了文化消费市场的活跃度。很多IP不仅有电影、游戏等产品,还介入图书、旅游、传播,将多领域、多行业整合起来,这种系统性和活跃度能更多地吸引资本。现在主要是投资机构在追逐IP,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将是否拥有IP资源作为重要的权重。机构会主动创新金融服务。这是自主的、市场驱动的产业金融,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
金巍说,IP金融可能成为推动版权金融和内容产业成熟的突破点。文化金融体系的成熟需要很多条件,版权金融也是如此,传统印象中版权金融等同于版权交易,IP突破了这点,针对IP产业的金融服务是对体系成熟的强力推动。目前以产业金融特性来衡量,IP金融还难成一种成熟业态,不过已经开始呈现了某些产业金融的特征。从金融视角看,IP产业必须回归理性,融资仅仅是一部分,还有信用、风险、增值等功能都需要实现,否则IP金融仅仅是IP投资,不会有太多的金融意义。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副秘书长、原阿里影业集团副总裁徐远翔对本报记者表示,IP全产业链开发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难离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以影视为代表的泛娱乐行业因其投资门槛不高而导致每年都有大批公司倒闭,也有大量新公司脱颖而出,这会成为这个行业未来竞争的常态化。“在未来竞争之中,IP文本的选择与开发能力,无疑是金融投资风险控制必须把住的第一道关。”
徐远翔认为,中国当下的IP开发投资和金融投资存在着某种相似性和黏合性。举例来说,国产电影的市场投资风险和中国股市投资有着一致性,“二八现象”大行其道,八成的电影和股票投资人都在亏损,而真正在票房和股市上盈利的投资机构和投资人不到20%。所以,尊重市场和市场规则,恐怕是IP投资和金融投资都需要恪守的基本风险控制策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范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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