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分别于3月4日和3月5日在京开幕,来自图书馆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陆续出炉。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刘忠斌的提案《关于促进数字化赋能红色文化遗产传播的建议》,分析了红色文化遗产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提案人:刘忠斌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
关于促进数字化赋能红色文化遗产传播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要发挥红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党史军史和光荣传统教育,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保护和利用好红色文化遗产,无疑是传承红色基因、延续国家记忆、凝聚民族力量、巩固我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红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功能,能够在塑造国家形象、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传播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红色文化遗产发展现状
(一)政策引领,高位部署谋划。坚持红色文化遗产发展与配套政策并举,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政策,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强调红色遗产是革命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明确提出要“融通多媒体资源”“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进一步凸显党中央对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融合发展,培育红色市场。借由文旅融合、全域旅游、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背景,不断提高红色旅游热潮,做到“两高一融合”。我国红色旅游景区接待人次从2007年的2亿多增长到2018年13.24亿,2019年红色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845亿元,成为很多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新抓手。同时政策和市场的双重驱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红色旅游开发,企业正成为红色旅游投资的主体,红色旅游投资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如万达集团在延安和娄山关分别投资120亿元和100亿元建设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华侨城集团将赋能管理共和国摇篮景区和西柏坡景区,江苏省建集团投资长征文化博览园,香港中红投集团投资桑植县红色文化产业集聚区。
(三)技术升级,加速数字化进程。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通过数字化技术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展示、传播等,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如江苏实施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及标准库房提升工程、可移动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工程、革命旧址和纪念场馆文物平安工程,完成了保护提升项目 30 个、数字化保护项目 76 个、“三防”工程 11 项。上海市构建红色文化资源信息应用平台“红途”,收纳全市379家革命遗址、旧址和纪念设施,147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字化重要性逐渐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目前我国在提升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进程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缺乏一定政策支撑、跨界合作欠缺以及数字化偏弱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支撑有待加强。政府制定的政策在促进红色文化遗产传播发展中拥有指导和引领的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发展较为落后的地方政府在促进红色文化遗产传播发展领域内的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或未能充分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保护与利用的平衡,致使相关建设发展偏离方向,同时也缺少促进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相关政策支持。
(二)跨界合作亟需开展。在科技信息时代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新媒体优势,破除行业壁垒,加强多方协作,怎样做到相关遗存间及与其他资源间的串联整合,实现规模效应,如何形成统一整体而又能使各组成部分独具特色并利于数字化传播,是该类遗产保护发展的一大难点。
(三)数字化程度偏弱。红色文化数字内容转换率不够高,红色故事的数字场景应用率偏少,开发手段单一,展示与传播手段过于静态、传统,不符合互联网环境下年轻人阅读习惯,同时数字红色文创、电玩类产品比较匮乏,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总体偏弱。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顶层管理,政策引导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红色文化遗产进行法制化管理,离不开正确理念的指导,加强红色文化遗产的法制化管理,是为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的整合与开发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一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合理的规划。为此“要建立国家、省、市、县(区)、乡(镇)的法律保护体系”,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法律法规在发挥明显的约束作用的同时,能够进行有效的规划和指导,使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相互关系得以明确化,从而有效增强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形成地方性特色管理模式。我国的红色文化遗产资源广泛地分布在各个片区,具有地方性特色,在开发和管理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管理模式,强调其地域特色。对此,政府应积极推进地方性法律法规,尤其是在专项立法方面要充分展现区域的红色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的特色,要考虑到区域性的经济以及文化的差异,对红色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的价值进行综合性评价,为我国的红色文化遗产数字资源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是积极推进出台数字化政策。目前,《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但并无专门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想要切实做好“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等工作,真正让红色文化“活起来”,出台专门的政策引导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二)发展提档升级,催生数字化红色创意产业。红色文化遗产数字化升级发展离不开创意产业,对此需要积极进行跨界方面的尝试,注入红色文化内涵和文化精神,推动红色文化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创新红色文化消费业态。
一是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催生红色文化遗产新场景。借助数字化的展示手段,让红色文化遗产资源从档案馆里的资料、博物馆里的展陈中“走”出来。例如贵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数字化展示,运用投影沙盘、多点触摸、全息成像、虚拟讲解员等多媒体展示手段,将长征故事、英雄人物立体化、生动化,调动参观者能动性,实现良好的参与和互动,全面而深刻认识红色文化的形成。
二是扶持精品创作,催生数字红色文化遗产新产品。可以采取重点支持优质红色文化单位和项目,大力扶持精品创作。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与文化、科技机构共同合作,借助文创思维,创作红色主题游戏、动漫作品、影视剧、文艺汇演等。如首部全数字化红色经典动画电影《小兵张嘎》、张艺谋导演的《印象中国》系列中“印象盐城”的大型红色文化实景演出等,为数字红色精品文化创作开了个好头。
三是开发红色产品,提升红色文化遗产消费原动力。文化是土壤,产业是实果,要充分发挥文化土壤的孕育作用。我国众多省市拥有大量的红色文化遗产,要植根于此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追求价值驱动和审美驱动,并进行创新性开发和现代性转化。可以通过开展红色研学之旅、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提升红色文化消费动力,利用新的表现手法、新技术、新视角、新消费观念对红色文化遗产进行二次升华。例如南粤古驿道以驿道串联遗产点,通过标识系统打造、文创产品开发等手段,强化了遗产地吸引力,打响了“南粤古驿道”品牌。
(三)创新数字化传播,强化红色情感认同。通过借助数字化技术挖掘、复原以及传播红色文化遗产,唤起年轻一辈的红色文化情感认同。
一是深度性挖掘,展现数字红色文化遗产。数字红色遗产类型多、来源广,充分组织和挖掘数据,是数字红色文化遗产展现的基石。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与红色元素相融合,形成红色图谱,清晰展现人物关系,通过5G+AR/VR/MR等前沿科技,将红色内容可视化。如赣南红色旅游区运用新技术开发出一张融合了赣南红色革命历史遗址、遗迹、人物、历史事件,并实现红色元素可视化的“红色初心地图”。
二是体验式宣传,利用数字红色文化遗产。从“纪念性”到“叙事性”,从“灌输”到“体验”,从过去距离感过强,视角宏观、说教为主的展示方式转变为叙事和体验为主,做到有血有肉有细节、见人见物见精神,加强互动、强化体验,重视活动、服务等软性内容。同时应结合“新基建”背景,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系统化的传播格局,进一步加强传播效果。如延安革命纪念馆借助数字技术对直罗镇战役、延安城墙、延安新市场等进行了场景复原并模拟体验。
三是智能化复原,传承数字红色文化遗产。由于年代久、保护不周等原因,红色文化遗产资源可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照片老化模糊不清、文档书籍生霉、录音老化失真等。需要通过数字手段修复及再现。如延安革命纪念馆通过CG数字技术再现了1937年1月党中央进驻延安城、1938年11月延安城遭受日军狂轰滥炸的场景等,录制成巨幕影片《记忆延安城》,带来强烈的视听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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