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管理
项目主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做好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项目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把资助项目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文艺作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主创人员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
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在实施的各个环节,项目主体要督促项目主创人员崇德尚艺,严格职业操守,强化自我管理,不断提高思想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艺术涵养,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项目实施的中心任务,做到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要发扬“工匠”精神,摈弃浮躁心态,精益求精,勇攀艺术高峰,不断推出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时代之美,阐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精品力作,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在遴选资助项目主创人员和学员时,要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其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反对唯明星论、唯偶像论,坚决抵制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泛娱乐化现象,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资助项目涉及主创人员变更的,应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项目主体在经费使用中应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项目实施应合理配置成本,不得盲目竞逐名导名演,比拼阵容规模,追求豪华制作、过度包装,抵制“天价”聘用编剧、导演、作曲、主演、舞美、策展人等主创人员。项目主体与主创人员须签订书面聘用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偷逃税,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推进艺术基金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