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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惠企便民 政策速递 (七)
时间:2021-07-12 17:53    浏览:616次

第七期:“硬核”政策支持演出企业和 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三部门出台《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 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对演出企业、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过去一年来,演出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的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一些中小文化和旅游企业面临着经营上的困难。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政策的出台,为企业解决暂时性困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此次金融支持政策的重点

一是金融支持提振文化和旅游市场信心。金融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是重要的风向标。文化和旅游市场受疫情影响只是暂时的,总体发展形势依然向好。此次金融支持政策的出台时间,正处于我国文化和旅游市场走向全面复苏阶段,为发展前景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带来了定心丸。金融支持演出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既是看好旅游业发展前景,又为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资金去调整和恢复市场,有助于纾解演出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面临的阶段性资金压力和经营压力,有助于提振我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

二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是政策的核心内容。金融支持政策提出加强对演出企业、旅行社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类融资支持,包括从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以及信用贷款、续贷等方面给予更加宽松的支持,特别是针对演出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中的小微企业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瞄准了市场主体纾困的核心问题,有助于降低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企业纾困提供关键保障。

三是注重金融支持手段的多样性。金融支持政策不局限于融资支持,还提出从银企信息渠道建设、保险产品供给、纾困基金设立、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基金运用、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多元化金融工具,扩大金融支持的覆盖面和覆盖力度,从多个层次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有助于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竞争力。

四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支持。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既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的支持,也鼓励产业发展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参与,共同来满足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

五是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市场主体需求。过去,更多体现的是文化和旅游企业去迎合金融机构的需求。此次金融支持政策出台,从主动做好信贷投放、银企信息对接、丰富保险供给、科技手段应用、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更多地体现金融主动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发展的作为,能够更有效、更精准地助力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和复苏。

二、推动纾困政策的实施

一是建立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的政策落实机制。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的年度任务,对重点支持的区域、重点支持的企业制订纾困支持清单,编制支持事项目录。同时,要将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的融资、保险以及配套服务等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更好地促进金融支持纾困政策的落实。

二是依托数字科技,做好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在金融、文化和旅游领域广泛应用的数字科技,加强数字金融与文化和旅游大数据的衔接,在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用调查、风险防控、经营引导、市场预测、服务场景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为精准地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需求。

三是完善金融风险分担机制。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公益责任,同时也承担着更多风险以及政策性成本,不应由金融机构独自承担。应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财政、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及考虑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共同来承担政策性成本,以更好地实现金融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综合运用。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是第一阶段的任务,而推动行业复苏、走向高质量发展是第二阶段的任务。第一阶段,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可以依托财政专项补贴、税收优惠与融资、保险等财政与金融综合手段进行;第二阶段,可以通过财政与金融共同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及运用PPP模式等方式,鼓励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更好地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 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相关金融单位:

为纾解演出企业、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场主体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行业复苏与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就金融支持演出企业(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等)、旅行社两类市场主体(以下简称“两类主体”)纾困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鼓励金融机构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关于进一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1〕8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等,加强对两类主体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两类主体,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地建立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对两类主体中的小微企业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确系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的贷款损失,鼓励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核销政策,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二、畅通银企信息渠道,引导合理增加两类主体信用贷款。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两类主体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的摸排,做好政银企对接,引导企业主动向银行提供经营管理、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税费缴纳等关键信息,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银企信息对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两类主体特点和资产特性,采取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创新授信调查方式,引导扩大对两类主体的信用贷款支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三、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配套服务长效机制。适度拓展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用范围,探索为两类主体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奖补、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融资增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机制,支持面临短期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四、支持各地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现有的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首贷、续贷申请。支持各地有序探索优化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模式,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挖掘识别有效融资需求,提高首贷、续贷业务量。

五、鼓励保险机构实施惠企举措。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旅行社实际经营情况,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强化保险保障能力。

六、丰富文化和旅游保险产品供给。合理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鼓励开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可持保单向银行申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减轻旅行社现金流压力。鼓励推广演艺活动取消险、旅行取消险等保险产品。

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支持两类主体纾困发展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八、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联合开展政策宣传普及工作,确保政策传导至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加强政银合作,摸排核查辖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形成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为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提供便利。对吸纳就业多但经营和稳岗压力大的两类主体,在摸排核查基础上,做好“点对点”服务。

九、各地要及时跟进研判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及时报告新动向、新问题,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建议,共同做好金融支持两类主体纾困发展工作,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复苏和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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