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构建科学基金资助新格局。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基金改革方案,在 2021 年推出以下改革举措。
一、深入实施分类评审
进一步扩大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范围,在 2020 年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试点范围。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二、优化人才资助体系
持续扩大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规模,提高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调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流程,优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评价机制,稳定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模式。
在继续开放外籍非华裔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基础上,加大吸引和鼓励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的力度;拓展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功能,分层次、全方位资助优秀外国学者。
三、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科研人员投身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遴选出具有非共识、颠覆性、高风险特征的原创项目,在 2021 年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在梳理和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具体情况详见后续发布的《2021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四、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
坚持“四个面向”,在巩固科学基金优化学科布局第一阶段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组织开展实施运行评估工作,加强向科学界广泛宣传改革成果,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科学界对新申请代码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优化完善。
五、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综合性、复杂性问题驱动的多学科交叉研究,探索新的科研范式,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协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人类社会面临挑战中的重大复杂性问题,提升我国交叉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培养交叉科学创新人才和团队。
六、继续“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
坚持正面引导和正向激励,稳步推进“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评审机制试点工作。通过总结 2020 年试点工作经验,针对问题加以改进,不断提升项目评审质量。
七、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
目前已有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5 个企业加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 5 个行业部门设立新时期行业联合基金,初步形成了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成为科学基金深化改革中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等科学基金管理机制的重要载体。2021 年,将深化多元投入机制,继续扩大联合基金的范围,探索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基础研究的有效机制。
八、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申请人要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申请预算金额。申请人应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九、持续简化申请管理要求
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规定”)。同时,进一步简化材料报送。
十、加强依托单位管理
完善依托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依托单位动态管理;构建依托单位信誉评价体系,将依托单位的信誉评级与间接费用核定及奖惩相关联;建立依托单位分级分类管理体系,针对不同性质和体量的依托单位类群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促使依托单位更好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提升服务效能、规范过程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十一、深入推进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以教育为根本、以正向激励为引导、以规范为准绳、以监督为抓手、以惩戒为最后手段,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推进“十四五”时期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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