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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加快建设数字陕西
时间:2021-04-14 17:52    浏览:856次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空间的有机互动、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时强调要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新要求,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提出了加快数字陕西建设的建议。我省如何在“十四五”期间主动把握数字经济战略机遇,推动网络强省、数字陕西、智慧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将不仅有利于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更有利于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在高质量发展中迈出追赶超越新步伐。

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陕西省数字经济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发展势头强劲,数字经济规模增速已处于西部各省区前列,且各地市发展有亮点,发展难点突破有力,但进一步推进和发展依然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是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我省目前参与数字经济的部门和社团组织已有多个,但尚未形成整体合力,缺乏统一的协调和长远的规划,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方向和路径仍不明确,仅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显然力度不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线下线上问题叠加交错,市场运行更加复杂,线下不规范问题在线上被快速复制放大,数字经济的多头管理、条块化管理模式使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不畅、管理效率偏低,成为制约数字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是数字核心产业发展不平衡。从产业融合方面看,数字经济在第三产业中发展较为超前,第一、二产业相对滞后。在消费领域数字经济发展较快,而生产领域技术和资源投入仍然不足,创新、设计、生产制造等核心环节的实质性变革与发达省市还有差距。我省各地市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西安市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相对较高,其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000多亿,占到全省的一半左右。其他地市数字经济产业资源相对缺乏,数字技术与产业的应用融合水平相对滞后。

三是本土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仍缺乏。目前,我省虽有众多的互联网、软件开发等本土数字经济核心企业,数字经济企业群也日益壮大,但单个企业规模仍普遍偏小,“独角兽”企业不足,更多的企业仍处于创业成长期,缺少骨干龙头企业,而且骨干企业和产业园区的支撑带动作用明显不足。2019年生产设备数字化率仅为41.5%,居全国第22位,与江苏、浙江等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2019年智能制造就绪率仅为4.7%,居全国第23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为64%,居全国第17位,相较于上海、江苏等地区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不足。我省对智能化应用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仍然不足,还未形成数字经济产业与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发展的格局。因传统产业数字技术应用需要较大的改造成本,且周期长、见效慢,一些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的积极性不高。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能力不足,目前我省信息工程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还不能满足各行业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与此同时,大数据产业的支撑能力还不够强,数据资源的挖掘与利用程度还不够深,应用潜力和开发价值有待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产业的上、中、下游产业分布碎片化的情况仍然突出,企业之间的关联度较低,产业链条仍不完备。

加快建设数字陕西的对策建议

陕西省要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借助硬科技和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陕西”的口号,设立“建设数字陕西,打造数字强省”的具体目标,构建良性数字生态体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要抓住“十四五”开局契机,充分调研和评估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以打造陕西高质量发展核心驱动为目标,尽快出台《陕西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保障有力,为本地区产业发展提供宏观层面的引导与扶持。建议省委省政府成立发展数字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省委网信办的统筹协调职能,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头号工程来抓,统筹谋划,明确分工,协调行动,齐抓共推,研究制定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二是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框架。明确数字基建是根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是核心,数字化治理是保障的框架体系。在数字基建方面,要把“新基建”作为“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新基建”各领域的投入,加快数据中心、5G 网络等新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在数字产业化方面,要巩固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优势产业,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同时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及科技研发优势,持续加强数字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提升园区辐射效应;在产业数字化方面,要打破产业边界,促进产业融合,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和产业发展模式,促进产业模式创新。要抓住当前各行各业的企业纷纷认识到数字化转型紧迫性和重要性的契机,引导行业、鼓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灵活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在数字化治理方面,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整合与共享新体系。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完善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助力数据增值开发和再使用,确保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对省上已经出台的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执行情况由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使支持政策在数据管理、数据应用、项目建设和应用示范等方面的效能得以发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由省财政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同时转变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打造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各专项资金的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围绕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动产业发展。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创新贷款质押模式,加大对数字经济的支持力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资金支持;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等四大运营商网络资源,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落实提速降费,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应用环境。

四是构建良性数字生态体系。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加快智慧社会建设。以实现各类运行系统互联互通为主线,推进软硬件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完善统筹协调治理措施,加快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运行体系。聚焦智慧社会建设,重点关注养老、医疗、教育、文旅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同时,也要注重城乡融合发展,将智慧城市建设与数字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形成开放包容、互动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坚持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融合共建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培育“互联网+”特色产业,形成一批融合创新、要素集聚的“互联网+”产业群,辐射并带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实现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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