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二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第二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8日(5个工作日),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系电话:0471-6944346
传真:0471-6968787
附:第二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2日
第二批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二、通辽市奈曼旗
三、赤峰市翁牛特旗
四、赤峰市巴林左旗
五、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六、锡林郭勒盟多伦县
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八、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九、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十、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