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科研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2020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申报工作。快来看看哪些单位、哪些项目可以申报?
1、申报时间
根据通知,6月30日前须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经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通知明确,不接受其他任何未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材料。
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将《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文件,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择优推荐1个项目。
4、申报书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书分为“项目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简介”、“项目研究总体目标及内容”、“项目主要创新点”、“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研究基础”、“预期的效益分析及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促进与带动作用”、“项目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经费预算”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承诺”等部分。
5、支持内容
支持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支持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6、支持方式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通过评审择优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不超过25万元。
7、对申报单位的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3.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4.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5.申报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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