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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科技融合概览
时间:2020-01-09 17:05    浏览:3609次

摘要:2019年8月,《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引领的新引擎和新动能。为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应持续致力于文化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和健全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和文化大数据体系,源源不断地将文化科技成果进行市场化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同时,要在宏观调控层面,形成跨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支持,加强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对外合作机制的支撑作用,进而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形成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的全方位保障和立体化支持。

关键词: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产业;数字出版;媒体融合

运用前瞻科技为文化赋能,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转换文化发展动力机制,协同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是我国文化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2019年8月,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更是将文化与科技融合这个主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值我国大力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之际,让我们系统梳理和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的文化引领科技发展、科技赋能文化前进的里程碑与大事记。

1、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前提——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前提,是一系列的文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这构成了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一条主线,贯穿于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用“告别铅与火、迎来光与电、拥抱数与网”来加以形容。技术已经成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驱动力[1],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发展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数字存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催生了以唱片为主要代表数字文化产品,诞生了诸如《黄河大合唱》、《红太阳》等传世名作,促成了中国第一个唱片出版机构的成立——中国唱片社,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改革开放新时期,磁带、激光照排、光盘、电子书、网络出版、移动出版、终端阅读等新技术陆续研发,并迅速应用到文化产业,极大地拓宽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领域,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为文化强国建设、科技强国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以来,增强现实、虚拟仿真、人工智能、5G等高新技术的研发步伐更加紧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的趋势在文化产业充分体现:一方面应用于文化资源的采集、制作、管理、发布等文化产品内部生产流程,提升了文化产品内容生产、传播手段的现代化水平,提高了文化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政产学研用体系的建构,培育出融媒体、AR出版、“机器人+阅读”、“4D电影”、短视频、直播、智慧图书馆等一系列新产品、新模式与新业态。

2、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抓手——融合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是建立和健全融合体系,主要包括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和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与科技融合体系的构建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原则。文化与科技融合体系的建设,能够有机地融合内容、技术、销售、运维的等产业链环节,能够将文化产业与信息、科技、金融、教育等相关产业无缝衔接,实现文化与科技的“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在新闻、出版、广电等各个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大批国家级动漫基地、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纷纷落户全国多地,实现了政府引导、产业集聚、科技引领的预期效果。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示范性企业、示范性产品、示范性项目也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2012年至今,全国已认定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共计三批55家,形成了文化科技创新与发展的核心载体与示范格局;2013年以来,全国累计评估和遴选出两批共计170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涵盖了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等多个领域。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体系也在加速形成: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评审和认定的全国新闻出版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已于2017、2018连续两年评审出22家优秀实验室,充分发挥了科技、标准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地质出版社等一大批中央文化企业纷纷联合高校设立数字出版基地、融合发展基地、科技创新基地,探索和实践出一条“政策驱动、科研引领、技术应用、产业推广”的数字内容产业新道路。

十二五期间,经过不懈努力,文化大数据建设作为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的重要内容,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大数据生态体系。大数据对未来新闻、出版、广电事业与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将成为不可或缺的建设内容,以出版产业为例:“未来出版形态,无论是知识服务、智能AR、智能VR,还是智能教育,都将以大数据为基石,这与整个第三次人工智能热潮产生的原理是一脉相承的。"[2]微观来看,数据采集、数据加工、数据标引、数据计算、数据建模、二次数据、数据服务的文化大数据产业链环节体系已经形成并日臻成熟;文化产业的存量数据、在制数据、增量数据的数字化、数据化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效。中观而言,在政策法规、医药卫生、自然资源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的文化大数据应用已成星火燎原之势:2015年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文化大数据项目涵盖“审计数字出版大数据应用知识库建设项目”“中国地质专业资源知识服务大数据平台”“中医药全媒体文化传播大数据服务平台”等17个之多;如今这些项目成果已在各自领域进行推广和应用。宏观而论,文化大数据辅助政府决策、助力产业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功能已逐步显现。贵州、重庆等省出版集团的大数据平台在辅助政策制定、宏观调控、选题策划、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潜能正在源源不断地得以释放。

3、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落地——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落地举措是文化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这也是打通文化与科技“最后一公里”的外在标志和外化体现。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项目、国家级科技研发项目等政策资金引领,研发出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黏性技术,并将上述技术应用于文化产业各领域、各环节。在实现技术突破的同时,加速文化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推广,进而形成文化与科技的闭环,勾勒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概貌。

在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过程中,标准化的研制、宣贯与实施非常重要,标准示范、标准驱动、标准引领的价值是助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抓手。在我国以往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实践中,诸多文化科技融合语境下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甚至是国际标准随之诞生。从2009年到2015年,在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经过6年的长跑,我国主持起草的ISLI标准终于晋级为国际标准。“ISLI具有的前瞻性与未来性,使得其被国际专家认可,最突出的标志就是它在201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最后一轮投票的时候,得以全票通过。”[3]ISLI标准的产生,标志着我国在国际信息与文献标识符标准领域取得了“零”的突破。根据“国标更强、行标更好、团标更活、企标更高”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我国文化产业领域产生了诸多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标准:国家标准方面,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关联为核心要义的《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国家标准于2016年8月正式发布实施、《新闻出版知识服务》7项国家标准经过多年研发步入了发布审批阶段;行业标准方面,以3D模型库的建立、AR编辑器、输出展示系统为纲领的《出版物AR技术应用规范》也于2019年7月正式实施;在企业标准层面,《VR技术在文化产业应用规范》《智能机器人语音知识库》等标准规范也已陆续研制完成。

文化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更多地是体现在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层面,其成熟的盈利模式往往需要长时间探索。在文化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国家出版基金等为代表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并于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陆续给予了数百亿资金的支持。多年文化产业政策资金扶持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将前瞻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立足专业内容资源优势,紧跟时代前沿科技,申报并获批了大量的“文化+科技”型技术平台,并出现了一系列新产品和新业态。产业化推广需要着力解决地是成熟的商业模式和崭新的销售渠道。以智能机器人为例,我们能够看到管理机器人、礼仪机器人、盘点机器人在各大高校智慧图书馆中的运用,但是这种运用离宽覆盖、高精准、市场化还有一定的距离。5G技术作为科技急先锋,已经引起社会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就文化产业而言,也以其超高速传播、低延迟、大容量等特点找寻到了文化产业的多个应用场景:数字视听领域、AR出版领域、文化大数据、电视数字图书馆等。同样需要持之以恒解决的,也是市场化成熟度的高低以及产业化规模的大小等问题。

4、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保障——宏观调控机制的优化与完善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保障是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机制,包括跨部门的议事协调机制的建立、产业政策支持、高质量的智库支撑以及对外开放合作机制的落实。

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机制,尤其是跨部门的议事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是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首要保障。文化与科技融合作为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趋势,一直以来都被高度重视。无论是新闻出版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还是广电领域的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抑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都高度重视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体系建设、技术赋能价值实现等内容。《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则是首次由六部门联合,围绕贯彻落实四全媒体新形势下的媒体融合发展任务,从宣传思想文化的高度,立足文化与科技两端,提出的前瞻、全面、务实的指导性意见,体现了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真正实现,离不开产业政策的配套和支持。现有的国家级文化产业项目资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金项目等文化产业政策,可以继续为深化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或者在既定的支持重点、支持范围、支持方向上强化对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支持力度。也可以考虑采取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方式,通过社会资金、企业资金的有效运用,来鼓励、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文化科技融合业务开展。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更离不开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高质量智库的支撑。相对于传统的文化产业或者传统的科技产业的人才而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真正实现,更需要地是既懂文化、又懂科技的“跨界型”“融合型”“国际型”人才。同时,一线人才、骨干人才、领军人才的“文化+科技”人才体系建设亟待形成,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需求。高质量的智库,以产生高品质思想产品为主要特征,可以负责提供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政策建议、产业建议以及企业发展顶层设计,以有效辅助政府决策、助力产业发展,同时也是“文化+科技”高水平人才的蓄水池。

步入新时代,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放大效应,还离不开国际传播渠道,离不开深化对外合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讲好中国故事,打造一批反映当代中国、宣传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品力作。同时要创新表达方式,发挥科技赋能作用,用科技赋予文化新内涵,用科技推动文化创新性发展,构筑国际传播渠道,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将优秀数字产品、服务推向海外,推向国际。

5、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使命——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充分挖掘科技对文化的支撑潜力,其初心与使命在于协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创新性表达与创新性发展,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走向纵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新性表达、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引擎与核心驱动。随着第三次人工智能浪潮的到来,AR、VR、AI、5G等高新技术不断作用于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一方面,高新科技的应用,有助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作品表达和呈现,能够提供增值型知识服务,可以赋予大容量、交叉领域的信息资讯,进而为用户、观众提供更加舒适、更加丰富的阅读、视听享受。例如将MPR技术应用于图书、将3D技术应用于影视等。另一方面,高新科技的应用,催化出一批“文化+科技”融合型企业,批量生产出新形态文化产品,进而推动新模式、新业态的萌生,例如增强现实技术企业的大量设立,致力于AR技术与内容产业的融合,推动了AR出版物成为一种独立的出版物形态,被《出版物AR技术应用规范》的行业标准所吸收和采纳。

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是文化产业整体转型、媒体融合纵深发展的动力源、助推器与催化剂。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依赖科技的不断创新发展,无论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还是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的转型,始终都遵循着寻找高科技与产业链结合点的逻辑,不断地将前瞻技术应用于文化产业。媒体融合走向纵深,始终要坚持内容建设为根本,坚持先进科技作为支撑,不断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技术、平台、运维、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与良性衔接。

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在满足人民基本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上,“还不断致力于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需求、高水平的体验消费需求和公共文化需求"[4]。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方方面面,也包括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不再像以前仅仅满足于单一介质、单一媒体形态的文化产品,而是更多倾向于个性化、定制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食粮。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要致力于用科技的力量,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安全感;致力于用科技的方法,提供全方位、全媒体、多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回应人民的文化获得感;致力于用科技的能量,实现高品质、正能量、差异化的文化供给,实现人民的文化幸福感。

参考文献:

[1]陈静.数字文化产业爆发式增长曙光已现[N].经济日报,2019-08-19(07).

[2]张新新,刘华东.出版+人工智能:未来出版的新模式与新形态: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为视角[J].科技与出版,2017(12):38-43.

[3]王坤宁,张君成.解密ISLI:“中国造”的国际标准如何应用在新闻出版业[N].2016-09-23(5).

[4]方卿,王一鸣.40年新闻出版事业与产业发展[J].中国出版,201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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