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难点,多措并举,完善服务体系,积极为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也正是在文化和旅游部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力支持下,广大中小微文旅企业才能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支柱性产业作出重要贡献。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构筑支持企业发展顶层设计
《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已报请国务院审议;
参与或牵头起草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政策;
在《文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中明确支持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发展;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进制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等级评定》等一批国家、行业标准,以标准工作引领企业发展。
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文化和旅游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加强对涉企经营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及设置不合理壁垒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推动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等9个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
在2019年国务院开展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中,将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改革范围;
研究起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确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梳理文化、文物、旅游等6个市场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从源头上规范相关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依托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组织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搭建企业项目与投资机构对接、交流、合作平台;
开展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当地政策、金融和企业资源,探索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开展“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优秀案例”征集工作。
策划实施专项计划 构建企业服务体系
实施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园区针对企业发展需要策划实施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引导园区由企业集聚空间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型,提高园区服务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的水平:
2018年以来,共策划实施23个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引导相关园区投入资金约1.6亿元,服务范围覆盖约6万家企业;
实施国际重点文旅产业博览交易展会“中国展区”计划;
支持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上海、深圳),为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搭建国际合作专业服务平台;
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
举办品牌展会活动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通过举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帮助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拓展产品推介、展示、销售渠道:
2019年,指导地方举办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共有近600家企业参展,其中民营、中小企业超过80%,意向成交金额达1.8亿元;
邀请非遗项目、特色餐饮、文创开发等领域中小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在海外举办的中国文创产品展示周、中国旅游文化周等系列品牌活动;
每年组织有关企业参加20余个国际旅游展,赴主要客源市场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举办文化和旅游系统园区和企业业务培训班、文化和旅游创客研修班、数字文化产业研修班等系列培训;
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中小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2019年以来,围绕演出、创意设计、文化授权、动漫游戏、文旅装备、艺术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领域,举办了系列专业性国际论坛及研讨会,培训相关企业对外贸易人才逾2000人次;
持续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支持传统工艺传承人和相关中小企业的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增强传统工艺可持续发展能力。
运营机构: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委会
Email:ordoswh123@163.com 服务电话:0477-8394929